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红河法律咨询 > 红河无罪辩护法律咨询 > 盗窃未遂追诉要怎样的程序

盗窃未遂追诉要怎样的程序

杨** 云南-红河 无罪辩护咨询 2021.03.24 00:16:16 476人阅读

盗窃未遂追诉要怎样的程序

其他人都在看:
红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红河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盗窃未遂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犯罪未遂是犯罪的未完成状态,相对于犯罪既遂本身的危害是较低的,所以对于盗窃罪的犯罪未遂案件,只有在特殊情况才给予刑事处罚,即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目标,其他情况是不予刑事处罚的。
我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但是,根据《解释》
第十二条之规定,“盗窃未遂,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那么,何为“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解释》
第六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
第三项至
第八项规定情形之
一,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二条规定的八项情形分别为: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2021-03-24 00:18:1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