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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口迁出娘家,娘家派出所不接收,怎么办?

王** 广东-深圳 离婚咨询 2021.03.23 14:29:14 455人阅读

离婚后户口迁出娘家,娘家派出所不接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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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离婚后女方户口需要从男方户口所在地迁回娘家的,主要步骤有:
1、由女方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
2、由女方凭户口准迁证,到户口现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3、由女方凭户口迁移证,到娘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2021-03-23 14:3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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