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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与死缓有什么区别?

付**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刑事诉讼咨询 2021.03.23 04:29:01 470人阅读

死刑死缓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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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简称,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
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二、死缓与死刑的区别是什么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2、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名判处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最高人民判决或者核准。
3、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2021-03-23 04:3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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