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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a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 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

钟** 新疆-昌吉 经营管理咨询 2021.03.22 21:46:16 425人阅读

甲、乙、丙、a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 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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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2、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
3、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5、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转让时,仅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通知”;
6、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2021-03-22 21:47: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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