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规定宽限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宽限期间的风险是保险公司可承担的风险,在计算费率时并未予以考虑,故它是公司给予保户的一种优惠。 基于以上原理,宽限期的规定应当同样适用于主险与附加险。至于附加险宽限期间及其效力的审定,依据经人总行批准的《附加意外伤害保险特约条款》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保险特约条款》之相关规定:“附约的宽限期与主约相同,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付,则附约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终止效力,如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以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缴保险费。主约效力中止时附约效力自动终止。”但单独投保的一年期附加险如条款上没有特别约定,则认为没有宽限期。
一,剖腹产不在附加险住院医疗的报销范围,剖腹产是生育保险(社统筹保险中的一种)的保险范围,应该从生育险中报销。
二,生育保险(mteityisurce):
1,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2,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3,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三,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
1)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
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接下来让小编带大家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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