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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如是公诉案件,一般是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是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
第二百零二条
第一款、
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如是适用简易程序,一般是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可以与本律师联系。那么这就是醉酒驾驶法院处理程序了。
2021-03-19 15:38: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