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日喀则法律咨询 > 日喀则刑事立案法律咨询 > 怎么举报贪污,举报贪污的方法有哪些,贪污举报

怎么举报贪污,举报贪污的方法有哪些,贪污举报

袁* 西藏-日喀则 刑事立案咨询 2021.03.14 02:33:34 7576人阅读

怎么举报贪污,举报贪污的方法有哪些,贪污举报

其他人都在看:
日喀则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日喀则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举报个人,可以向当地纪委或检察院举报。是违法犯罪行为,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贪污受贿举报方式有哪些?

    专业解答贪污受贿举报方式有:可以打电话12309举报。除了电话举报还有12309网站(http://www.12309.gov.cn)举报,信函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和现场举报。由于贪污受贿案属于职务犯罪类型,所以也可以直接向检察院举报。举报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等。

    2024.09.11 239244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