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虽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了自杀或自残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工作中因为疏忽导致的死亡,不能认定为自残或者自杀; 只有完全是职工追求伤残或者死亡的情形,方可认定为自残或自杀。 因此,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导致的受伤,不得认定为自残。
律师解析 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有以下措施: 1、例行安全检查。通过常态化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 2、生产作业标准化。通过制定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各岗位、各工种作业人员的行为,防范安全事故。 3、实施责任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责任落实、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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