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停在商场外面被小偷看上,当时他正在撬车窗,被我一声吼吓跑了,连他的自行车以及作案工具都没拿,我把这些交给了警察,我想知道如果抓到他光有盗窃工具能定他有罪么。
我国的政策是,无罪论,就是一切犯罪缺少证据就定为无罪。并且轻人证重物证。
车能作为作案工具的,但是如果那人铁了口,一口咬定没去作案。
(这里就要看公安机关,能不能让他开口了)
只要他本人不开口,以上证据不足定他的罪。
个人认为,如果你没丢什么东西,找人揍他一顿,私了比公了好多了。
盗窃工具能否定罪要结合具体的案情来认定。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能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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