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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离婚后,男方户口簿丢失怎么办

吕** 山东-泰安 离婚咨询 2021.03.10 19:50:08 336人阅读

男方离婚后,男方户口簿丢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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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后,男方将户口簿丢失,男方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补办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它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如驾驶证等,无须其它的手续。补办户口簿,须交纳七元户口簿工本费,当场可以办结。法律链接:《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一)对下列户口申报事项,只要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办理:
1、出生登记;
2、死亡登记;
3、户口登记项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除外)的变更、更正;
4、分户和并户;
5、市内户口迁移(因投靠直系亲属和分户、购房、换房等);
6、公民出国(境)注销户口和回国(入境)恢复户口;
7、公民入伍注销户口和复员、转业军人回原籍落户;
8、被判处徒刑、劳教人员注销户口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落户;
9、高校录取学生、高校学生转学、退学户口迁移和高校学生毕业落户;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以及公务员、职工调动等,经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批准,迁入地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的户口迁移;1
1、其他依照规定可以当场办理的户口申报事项。

2021-03-10 19:52:0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不可以,必须携带户口本才可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对其有明确的规定: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公安部门规定。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法条: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第二十一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工本费。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免收和减收工本费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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