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如果想了解在押人员的情况,可以向办案机关咨询或者请律师进行帮助。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1-03-10 19:17:52 回复专业解答按照惯例,对于拘留期为15日的情况,通常需要向当事人的家属进行通报。然而,若涉及到刑事案件的羁押,相关机构应于拘留发生之日起的24小时之内,将有关信息通知当事人的直系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另外,当妨碍侦查的因素消除之后,也必须尽快地将当事人释放并通知其家属。在拘留所接收被拘留者时,应当明确告知他们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应当遵循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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