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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口迁移到农村后土地归谁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妇女离婚以后,户口迁走,如果在新的居住地没有取得新的承包地,原来承包的土地可以继续承包,男方不得独占。村委也不得收回。 如果妇女在新的居住地取得了土地,则可以由男方继续承包该土地。 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法律意见】嫁出去的女儿也有合法的继承权,房产如属于遗产,且无其他遗嘱的,肯定可以继承。但是土地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需要看这个土地的性质、用途、来源来具体分析。【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既然迁移到了城市后,就不再属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理论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组。农村户口在农村的土地,实际上分为三大部分:1.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是30年,剩余的期限可以继续使用。当然,在地多人少的地方,到期也没人管的情况时常有。2.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自迁出之日后,可以继续使用,直到该房屋自然垮塌。也就是说,按政策,不能再继续扩建与改建。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即使扩建与改建也没人举报与反对,有关部门也无从管起。3.自留地(菜地等):按政策也不能在使用,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没人反对,当然可以继续使用。换一种角度说来,如果遇到那里国家搞建设征收土地,就将不再享受参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在没有特别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宅基地、自留地,一般当地村民也不会特别反对,毕竟在当地生活过,多少留点情面。
专业解答中国农村土地确权问题存在两种极端情况。一是在已迁移户口但家庭仍保有土地承包权的情境中,集体不能单方面收回土地;二是在户主已进城落户的农民家庭中,现行《土地承包法》保障其土地承包权,禁止以此为落户前提,即使完成迁移,集体经济组织也无权轻易收回土地。
专业解答夫妻离婚后女方将城市户口迁回农村的操作流程是,向乡镇派出所提出落户要求,按照乡镇派出所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像是离婚证,拿到准迁证的情况下向城镇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出要求,携带迁出证、准迁证到乡镇派出所落户。
专业解答土地确权和户籍有没有关系的问题,很明确地告诉咱农民朋友,户口迁移是个人自由的问题,土地确权并不会限制咱农民朋友迁移户口;但可能面临的问题就是无法再继续享受农村土地的确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承揽方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揽的犁地和草地交还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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