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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在一起打架,对方受伤,派出所要我负责吗?

柳** 山东-烟台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1.03.10 16:55:13 373人阅读

两个人在一起打架,对方受伤,派出所要我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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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而且是合法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只有存在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的,就可由公安机关处予拘留的处罚。
如果双方互殴的,就可以分别对双方处予处罚,这与具体谁受的伤轻、谁受的伤重没有必然的联系。当然,公安机关在对双方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因殴打而造成的伤情、在殴打行为中的过错大小来确定应处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021-03-10 16:57: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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