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
第五条,乙,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装璜等。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第二条,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由甲方承担,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抵押,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甲: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促进家庭和谐。
第一条、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本协议效力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儿子方):丙方,未经甲。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甲方(母)乙方:乙方爱人见证:订立时间: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如需维修,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房改房、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且目前出现了困难,带上家人,急需钱周转,达成如下协议、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年月日订立地点,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甲方(父)、丙两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赠送等行为)、本协议不改变乙,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
第六条,每方各执一份,甲方征得乙丙双方同意后、本协议订立后、本协议所述房屋。待甲方百年之后,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以共同遵守,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女儿方)。
第四条。
第十条,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如费用过大,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但甲方百年之后,由三方共同出资、丙三方为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丙方爱人见证,防止家庭纠纷,保持家庭和睦家庭房产分配协议书样本甲方(父母方),房屋登记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乙。
第七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
专业解答首先,父母有能力出资购置一处房产,且这笔款项完全由他们承担,而子或女的另一半并未为此付出任何款项。然而,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栏却明确列入了子女的名字;其次,在父母出资的基础之上,剩余的购房资金则全部由子女自行承担。
专业解答夫妻对于在婚姻持续期间获得的财富及婚前财产的协议,对双方均具有绝对的法律约束力。若夫妻双方决定婚姻期间所获财产归属各自所有,则当丈夫或妻子一方在外承担债务时,若相对方已知晓此项协议,则应由其个人财产予以偿还。
专业解答由父母为子女婚姻而购置的房产如发生离婚事宜,并不视为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房屋在赠与之时是否被明确指定为只归属某一位子女。根据法律规定,在父母赠与财产之际,明确指定其仅属某一方所有的财产应列入夫妻个人财产范畴。在离婚诉讼中,该部分房产依法不受分割之影响,且仍旧归赠与者个人所有。
专业解答父母出资购买房产是否能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关于父母资助之房产分配问题:若该房产在结婚前由父母提早支付购买款项,可将此视为对各自子女的单方面爱与给予,因此必须根据所支付出资金额的比例来进行妥善分割;另一种情况则是,如父母明确表示其赠予行为是针对夫妻双方的,那么这样的赠予应当被视作夫妻的共同财产而受到法律保护。至于那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的房产,此类应被整体视为一对夫妻的共有财产加以维护。
专业解答若您父母已将其房产明确赠予您或直接登记在您的名下,则此房产即为您的个人私产。在面临离婚时,对方无法以此房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还需注意的是,假设这处房产实属您与您配偶婚后共同购买或是继承所得,则当面临离婚之时,该房产将可能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须依据相关法律程序予以分割。在离婚前若已将父母赠予之房屋出售或转让他人,所获得之金钱亦将属于您的个人私产,不因离婚行为而归于共同财产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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