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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立案后退钱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斯** 湖北-黄冈 消费权益咨询 2021.03.06 18:37:07 324人阅读

诈骗立案后退钱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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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金额在3000元,是诈骗案的立案标准。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招摇撞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情形,行为人的行为首先要构成诈骗罪,如果诈骗使用的手段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构成招摇撞骗最,不构成此罪的,依照诈骗罪定罪处罚。诈骗罪也可以理解为诈骗行为的兜底条款,如果行为构成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等罪名的,依照其他规定处罚。【法律依据】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2021-03-06 18:38: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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