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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还需要提交监外执行的身体资料吗

刘** 江西-九江 判决执行咨询 2021.03.05 18:29:15 436人阅读

判决后,还需要提交监外执行的身体资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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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先交回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没有材料不予批准。具体规定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021-03-05 18:30: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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