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被害人的伪证行为,不构成伪证罪。关于被害人是否能构成伪证罪的主体,在司法界多有讨论。本人认为受害人的伪证行为虽然妨害了正常的司法活动,但刑法在第三百零五条明确将受害人排除在伪证罪特殊构成主体之外。被害人的伪证行为也无法构成诬告陷害罪,因为被害人的伪证行为发生在刑事诉讼开始之后。至于如何惩罚被害人的伪证行为,才应该是司法界的讨论主体。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专业解答刑法中关于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立案规定是:犯罪嫌疑人存在隐匿、毁灭、伪造证据的,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伪造证据罪,可以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律师解析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认定: 1、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 2、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罪的界限。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而后者为特殊主体,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才能构成其罪。 (2)帮助的对象不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中的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也包括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而后者的当事人,则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3)毁灭、伪造的证据范围不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证据既可以是刑事诉讼证据,也可以是民事、经济及行政诉讼证据;而后者则仅限于刑事诉讼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 (4)对情节的要求不同。本罪必须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而后者则无这一要求。 (5)发生的时间不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又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还可以发生在上述诉讼前;而后者则仅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在刑事诉讼前,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构成犯罪的,仍要以本罪治罪科刑,而不是构成后罪。 (6)所侵犯的客体不尽相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所侵害的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也包括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而后者则所侵害的仅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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