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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二十六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等法律规定,因扣车而产生的费用,由交警部门承担,车主不需要向任何人缴纳这些费用。
1、开车费不用交
2、拖车费不用交
3、检测费、鉴定费不用交
4、停车费、保管费不用交
要是某些交警存在非法扣车、违法收费、超期扣车等违法行为的,或不服鉴定结果、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结果的,都可以立即向当地或(原则)上级交警部门的行政复议办公室,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复议追责。
2021-03-04 08:41: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