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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6年注册的公司,使用两年后一直不用了,现在我想重新去注册一家公司,需要去工商局注销公司吗?还是说已经自动注销,我直接去注册新公司就行?
建议还是自己去注销
公司一直放那不处理的话,后续可能会被吊销的,建议你先去你注册的工商局相关部门查询清楚,若被吊销,要吊销转注销,需要相应的手续才能走正常的注销程序。注销之后,能不能再注册新的公司,要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工商部门
需要注销的
注册商标所具有的辨别标识作用,只有通过在商品上使用才能凸显出来,如果注册后不使用,不但浪费了国家资源,还妨碍了他人在类似商标上使用该商标的自由。为应对该问题,《商标法》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任何单位或个人可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撤”。本文将对“三撤”问题进行初步的分析。
您好,如果别人也是在您注册的产品上使用该商标,那么您可以通知别人,您已经注册了该商标,让别人停止使用。如果对方不听,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等商标证书到手之后,起诉侵权方,要求赔偿。
《商标法》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商标局提出“撤三”申请,但同时《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及个人在提出商标“撤三”申请时应向商标局说明该商标的有关情况,商标局受理“撤三”申请之后便会向商标持有人下发《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通知书》,商标持有人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未在期限内提供证据材料或证据材料无效的,商标局将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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