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出生证明已经写明父母名字,身份证号。孩子还没有报户口。
【2】孩子在报户口时是可以更改孩子姓名的,只要不是户籍系统难以确认的姓名,
难听的姓名,有害于风俗姓名就可以。
【3】因为在此之前,孩子没有身份证号,
修改姓名不用特意申请,
公安户籍部门给孩子报户口时,写的名字和出生证上名字不一致,不违法。
更不用去医院改孩子出生证明写的姓名。
【3】我的孙子生下来出生证明写的不是现在名字,
孩子父母拿着孩子出生证明,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
顺利给孩子报户口,改了名字。
【4】孩子可以随母姓,也可以随父姓,甚至可以不随父母姓都可以。
解答如下, “关于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
第一款、婚姻法
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草案”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有些人据此认为,姓名权是私权利,自己起任何名字都可以不受约束。 孩子能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吗? 草案规定,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包括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其他正当理由。公民可以根据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选取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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