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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时没有提到孩子抚养权,可否在开庭中提出

王** 广东-中山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2.26 17:52:29 382人阅读

离婚诉讼时没有提到孩子抚养权,可否在开庭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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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除非女方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还要根据孩子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确定。抚养费支付到孩子年满18周岁。若有支付抚养费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要求应支付一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

2021-02-26 17:54: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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