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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赠与房产的,再出售还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周* 新疆-阿克苏 咨询 2021.02.24 05:19:57 468人阅读

直系亲属赠与房产的,再出售还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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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78号)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2021-02-24 05:21: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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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直系亲属赠予的房产,再次出售满五唯一还需缴纳个税吗

    专业解答直系亲属赠与的房产若符合“满五唯一”条件(即持有超5年且为唯一住房),一般可免缴个人所得税。但具体免税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仍需咨询当地税务部门。同时,其他税费也可能适用,建议在购房、买卖或转让房产时,充分了解并准备相关税费事宜,以避免经济损失。

    2024.06.09 352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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