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李某与张某在大学期间恋爱,毕业后李某与张某未婚同居期间,李某向大学同学王某借款2万元未还。李某向张某分手道别后不知去向。王某张某要求归还借款2万元。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这条解释表明,同居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负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关键在于负债一方的举债目的用于是否用于同居双方生产、生活所需。如果是,则应该作为双方共同债务,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因此,本例中要认定李某在王某处所借的款项是否属于李某张某的共同债务,必须有证据证明该笔借款是用于了他们共同的生产、生活,
新问题来了,举证责任谁来承担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针对同居男女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债权人主张是同居男女共同债务的,应负有举证责任。如无法举证或举证不足的,认定为同居一方个人债务。
本案因债权人王某无法证明该笔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李某张某共同的生产、生活,被认定为已出走的李某的个人债务。最终被驳回诉讼请求。
如何防范此类风险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不在借条上约定,债权人很难证明借款资金使用用途。在债务人李某出具借条之时,债权人王某基于其与李某之间的同学关系,处于主动地位,如当时知道借款用途为同居生活所需,可以要求张某在借条上签名,或者在借条上写明资金使用用途为李某张某同居期间的共同生产、生活。这样就可以无争议地认定该2万元借款为李某与张某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
专业解答1、情侣同居期间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2、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情侣同居期间的债务如何承担,规定是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同居情侣生活中产生的债务如何解决?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同居情侣生活中产生的债务怎样解决?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情侣同居期间的债务如何承担问题带来帮助。
律师解析 情侣同居期间的债务的承担方式是: 如果因为当事人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应当共同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 如果无效婚姻中所承担的债务来源于个人,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 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夫妻关系,其财产关系也跟合法夫妻的不同,主要体现在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
律师解析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用于同居双方生产、生活所需的应该作为双方共同债务,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双方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律师解析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用于同居双方生产、生活所需的应该作为双方共同债务,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双方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律师解析 分情况看。1、如果因为当事人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应当共同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 2、如果无效婚姻中所承担的债务来源于个人,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 3、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夫妻关系,其财产关系也跟合法夫妻的不同,主要体现在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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