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黄冈法律咨询 > 黄冈强奸辩护法律咨询 > 与16岁未满16岁少女发生性行为, 属于什么犯罪

与16岁未满16岁少女发生性行为, 属于什么犯罪

石** 湖北-黄冈 强奸辩护咨询 2021.02.10 12:14:33 492人阅读

与16岁未满16岁少女发生性行为, 属于什么犯罪

其他人都在看:
黄冈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黄冈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与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少女发生性行为,如果是自愿的话,不构成犯罪;如果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则构成罪;
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2、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1-02-10 12:15:3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