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黑名单,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被执行人没有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有以下情形的,人民都应将其纳入失信名单: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列义务的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和解协议的。
具体看新协议约定,需要继续咨询的话,可以私-聊-详-询,点击我的头像获取联-系-方-式,微-信-号同手-机-号。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通常所说的黑名单或者不良记录指的是银行对个人信用的不良评价,直接影响个人向银行进行贷款等业务。对于个人最近24个月的贷款还款状态,信用报告中也会列明。一旦个人不准时还款造成逾期,征信报告上会显示逾期天数的范围,“1”表示逾期1~30天,“2”表示逾期31~60天,以此类推。调用个人信用报告的机构就可以很容易地判断个人的信用状况如何,有多少负面的记录。一般贷款要求逾期限定是,近三个月内不能有二次,近半年内不能有三次,一年内不能有四次。如果连续逾期的天数超过90天,就是禁入了,基本无法获得贷款。如果发现记录出现偏差,可直接向央行征信管理部门提出异议,15日内可得到书面答复。此外,不少人以为个人征信报告就是个“黑名单”,认为征信报告就是为了记录他们的不好的方面。事实上,个人征信记录里面既有个人逾期的信息,也有个人在一定时间里信用卡、贷款按时还款、信用良好的信息。对信用良好的人来说,个人征信报告对其贷款申请等各方面都是有益的,能增加其个人信誉。实际上,央行征信中心并没有对个人信用做出评价,更没有信用“良好”或“不良”之分,央行征信中心所做的只是“记录”而不是“评判”。目前所说的不良记录只是银行为了防止信贷风险而做出的判断,各商业银行对个人信用的评判标准是不同的。 《征信业管理条例(令 第6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