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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限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的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坚决避孕为主,推行综合节育措施。有生育本领的夫妻,已生育一个娃儿的,应当落实避孕措施;已生育两个娃儿的,一方应当首选节育措施;不符合本条例限定怀孩子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就是说首先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也即是我俩常说的结扎手术,但不是必须,而是首选,也能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他避孕节育措施,比如上环、用具等。希望会对你有所帮助。
2021-02-06 04:23: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