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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持枪,恐吓,对人未造成伤害

梅** 河南-洛阳 治安管理咨询 2021.01.16 19:24:13 334人阅读

寻衅滋事罪,持枪,恐吓,对人未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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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应当两罪并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刑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1-01-16 19:25: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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