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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仲裁罪和枉法仲裁罪的区别

程* 山东-淄博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1.01.03 19:17:56 487人阅读

枉法仲裁罪和枉法仲裁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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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性质不同
1、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2、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二、处罚力度不同
1、枉法裁判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段十分恶劣,因枉法裁判而使国家、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巨大损害等情况。
2、徇私枉法罪:刑法规定,犯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1-01-03 19:19: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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