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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庭日期手写的有没有效?

罗* 山东-聊城 人身侵权咨询 2021.01.02 10:37:34 384人阅读

公告开庭日期手写的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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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只要送达公告书之形式要件,满足法定的条件,即加盖了人民公章的,该公告书就是合法有效的。  
一、公告送达书的格式标准是统一规定的,一般也是提前印刷好后备用。  
二、遇到某个案件需要公告送达时,承办人员经审批后,填写具体日期即可。  判断一份法律文书是否是正式的、具备法律效力的,审核的重点就是文书上是否加盖了人民的公章,没有公章的文书,原则上没有法律效力。盖了公章的,即使其他地方有瑕疵,原则上,仍然是有效的。

2021-01-02 10:38:34 回复

对于离婚原告怎么知道开庭日期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先等裁定,等最终确定了管辖后,会另行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因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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