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如果录音和录像可以清洗完整的反应债务的事实的话,打官司可能赢。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首先应提交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专业解答在未出具书面借据的前提下,电话录音也能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之一。证人则可通过声像材料等多元化的方式来为案件提供可靠的佐证。电话录音作为声像材料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具备的证据价值在于能够有效地证实借款行为的实际发生。因此,若电话录音的内容清晰明确且完整无缺,足以证明借款关系的确立,便可将其作为有力的证据呈交至法庭。
专业解答在没有书面借据的情况下,转账凭证和电话录音也能作为起诉的证据。转账记录能说明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情况,而电话录音如果能显示双方同意借贷合同,且对方确认了借款和还款的承诺,就可以证明借贷关系。不过,这些证据的效力还需要仔细分析,法庭会全面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
专业解答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没有书面的借条也没关系,电子交易记录和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证据。交易记录可以清楚地显示资金的流向,而录音如果清晰地提到了借款的具体情况,也具有证明力。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详细说明证据与借款之间的关联,并证明它们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专业解答在很多情况下,转账记录、电话录音等实物证据是可以当作呈堂证供的。转账记录可以证明赃款的来源,是资金链的关键所在;而电话录音如果内容清晰、跟案情相关,也是具有证明力的。这些证据对案件的审理很有帮助。
专业解答上述内容可视为证据之一,与其他确凿证据结合效果更佳。法定证据类型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所有证据需经核实确认真实性后,才能作为判定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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