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如果当事人有确凿想证据证实,村委会的“不给盖公章”的行为属于违规,且该“盖章”行为属于村委会职责以内的事宜。那么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政府进行举报维权。
【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1,合同只有村委会盖的公章没有村支书和村主人签字算有效合同吗?(没有任何人签字),这个合同条款中如果没有欺诈、胁迫、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的内容就生效了;
2,因为你是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村委会是法人已经盖章,那么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已经成立;
3,这个合同村支书、村主人只能是经办人,它签字与否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率;
4,类似这样的合同日常生活中很多地方可以见到,例如:
(1)火车票是购票人与火车站签订的合同,那里没有车站当事人的签字;
(2)票、飞机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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