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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有仇,甲见乙去公共水井打水

ask****565 浙江-杭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1.16 15:15:48 123人阅读

甲和乙有仇,甲见乙去公共水井打水,便抢先一步在水井中下毒。结果导致乙饮水后死亡。甲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投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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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编辑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2017-01-16 15:30:48 回复

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如行为人为杀害被害人而将毒物投放于被害人饮用水的公用水井中,这个命题是错的~甲所犯的是故意罪。如果行为人只针对特定的个人投毒,就构成投毒罪。二者区分的关键是看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所以,但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是投毒罪的危害性比较大,如将毒物投放于被害人所喝的饮料中;如果行为人的投毒行为虽然针对特定的个人,就构成故意罪。因为投毒罪跟故意罪是有区别的投毒罪与以投毒的方法实施的故意罪的界限甲进行的是故意罪

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实际经济损失提出诉讼请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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