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质契约禁止》规定的禁止条款包括什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实践中下列(包括劳动合同)情形也应当适用流质契约禁止的规定:
(1)在借款合同中,当订有偿款期限届满而借款人不还款时,贷款人可以将质物自行加以变卖的特别约定时,应认为违反了流质契约禁止的规定,该特别约定无效。
(2)质权人在债权清偿期限届满后与债务人另订有延期清偿的合同,在该合同中,质权人与出质人约定,在附延展的期限内如果仍未清偿,就将质物交给债权人经营的条件,与自始附此条件无异,该约定也应视为违反了流质契约禁止的规定而属无效。
(3)在债务履行期到来前,双方当事人约定在债务不履行时,应以一定的价格将质物卖与质权人的合同条款也属无效。
专业解答目前我国法律制度中没有关于禁止流质契约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质押的财产将归债权人所有,这种质押方式本身就属于流质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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