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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抓进看守所,37天后无罪释放了,请问可以去公安局

王* 广东-河源 刑事立案咨询 2020.12.08 21:23:44 375人阅读

我被抓进看守所,37天后无罪释放了,请问可以去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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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超过期限拘留你,所以无法控告。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

2020-12-08 21:25: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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