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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独立性和财产相对独立性

黄* 黑龙江-鸡西 经营管理咨询 2020.12.08 07:57:10 455人阅读

合伙企业独立性和财产相对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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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合伙企业债务抵销禁止以及代位权行使限制。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债权可以执行合伙人的收益和经由执行合伙人的出资份额。
2、合伙财产份额质押限制。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否则无效,行为人对第三人进行赔偿,性质为缔约过失责任。

2020-12-08 07:5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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