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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途径有哪些

庹** 广东-韶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咨询 2020.12.08 03:57:46 334人阅读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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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
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2020-12-08 03:58: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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