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如果不履行判决就会一直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直至履行判决书还清欠款后5年,就可以撤消黑名单了。
【法律依据】
根据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
第二项至
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专业解答债务人无力偿债被列入失信名单后,得谨慎评估。要是债务人积极配合法院,老实报告财产,还真没可供执行的资产,那这事儿可能就得打个问号了。得好好分析分析债务人的实际情况,确保失信惩戒措施公正、适度,别过度惩戒,要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啊!
专业解答通常,失信被执行人需全面履行法律文书或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后,法院才会考虑将其从黑名单中删除。由于移除过程需法官手动操作,如认为符合条件,建议主动联系法官提交书面申请,以减少黑名单对生活的影响。
专业解答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册有效期通常为两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一至三年,如暴力抗拒执行、屡犯不改者。积极履行义务或改正失信行为者,法院可视情提前解除记录。
专业解答诉讼纠纷的债权问题成为失信者的时间取决于现实状况。若双方达成和解或履行判决义务,可避免列入失信名单。只有在拒绝履行代位给付责任时,才可能被列入失信者名单。
专业解答诉讼纠纷的债权问题成为失信者的时间取决于现实状况。若双方达成和解或履行判决义务,可避免列入失信名单。只有在拒绝履行代位给付责任时,才可能被列入失信者名单。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只有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中的义务、或者在相关协议书中完成了义务,法院才会对此裁定对失信的被执行人在名单库中删除。 但是消除黑名单是需要法官人工操作的,所以当认为自己达到上述删除条件之时,可以主动与法官联系或是递交申请书,要求从黑名单中消除,以减少对日常生活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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