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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高空落下的水瓶砸伤,没有监控. 请问谁

黄** 黑龙江-鹤岗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12.06 20:08:29 351人阅读

被高空落下的水瓶砸伤,没有监控. 请问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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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同时,《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020-12-06 20:1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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