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这一条的意思是,若是孩子被他人打伤,则由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在侵权人赔偿不足的时候,由校方补充赔偿应当赔偿的部分。
一般来说,若是孩子之间打闹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很多时候责任认定会较为艰难,且考虑到孩子后续还要上学的问题,考虑到同学关系,此类纠纷一般会先行协商,依据公平原则,侵权责任法来处理。
若为孩子购买了保险,那么保险也会赔付一部分。
所以综上而言,孩子在学校受伤,根据侵权责任法,学校是要承担责任的,若是打架造成,则由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校方承担补充责任。注意一点,若是校方能够证明自己尽了应尽管理义务的,可以免责。
专业解答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园所内遭受的人身伤害负有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已尽力履行职责可免责。未尽教育监管义务的学校需承担责任;第三方造成的伤害,教育机构可能需要承担补充责任。机构在承担后仍有权向责任方追偿。
专业解答学生间暴力冲突导致的伤害事件,学校可能承担过错推定或过错责任。若参与学生年龄在八周岁以下,学校需承担侵权责任。若学校能证明已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则可免责。对于八至十八周岁学生,若在校内斗殴受伤,学校未履行好职责则需承担侵权责任。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最高法规定,中小学及幼儿教育机构若未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导致青少年人身权益受损或儿童伤害他人,应按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若第三方直接侵权,也需负责赔偿。学校等因工作失误造成的问题,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辅助赔偿责任。学校是否赔偿及赔偿份额取决于学生年龄、学校过错及第三方侵权情况。
专业解答未成年人间因争执引发的肢体冲突或互殴,造成的伤害赔偿应由侵权方全额支付医疗、护理、交通、营养等费用。若学校未采取应对措施,受害者可向学校反映并追究责任,必要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求援。学校若疏忽监管,导致学生受伤,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专业解答学生斗殴受伤,责任归属取决于学生年龄和校方职责。满18岁者应自负全责,而未满8岁者,除非校方证明已尽职尽责,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8至18岁者,若校方未尽责导致伤害,则需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解析 在学校两个小孩打架受伤由监护人负责,因为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监管义务的,需要也要承担责任。
律师解析 学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 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律师解析 学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 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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