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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打架谁来赔偿轻伤

这要看在学校打架的学生,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下)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8—18周岁),不同的阶段,学校所付的责任也所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①、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②、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③、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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