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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两个孩子该怎么分配

王* 广东-梅州 离婚咨询 2020.12.04 03:38:52 466人阅读

夫妻离婚后,两个孩子该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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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夫妻双方离婚牵扯最多的问题就是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在进行子女抚养分配时,夫妻双方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子女的意愿进行分配。子女的抚养权该由谁获得历来是夫妻双方争执不休的问题,但是双方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愿就是给孩子最好的生活,特别是有两个子女时,离婚轮流抚养两个孩子应当怎么分配呢以下是详细解答。离婚轮流抚养两个孩子怎么分配跟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如果双方对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相关依据: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综上所述,离婚轮流抚养两个孩子其实是跟一个子女抚养问题是差不多的,只要是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并且是夫妻双方协调取得的结果,都是被法律允许的。离婚对夫妻双方来说是种解脱但对孩子来说却是伤害,因此夫妻双方如果非要离婚不可得话要协调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力求给孩子最好的成长环境。

2020-12-04 03:39: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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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参照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二,如果夫妻一方有过错,过错方原则上少分财产。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三,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对于夫妻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分配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参照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二,如果夫妻一方有过错,过错方原则上少分财产。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三,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在我国要想离婚的有且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具体来说,如果您提出离婚而对方也同意离婚,并且你们双方对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个方面都达成一致的,你们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且共同到夫妻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按照您和对方在协议中的约定执行。如果您提出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或者是财产分割不满意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财产分割做出判决。但是并不是所有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
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你能够举证证明对方的出轨已经达到重婚或者是与他人同居的程度的,那么调解不成的,法院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你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和好可能性的,那么会判决离婚并且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判决。因为孩子还处在哺乳期,那么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在您一方获得抚养权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数额一般为对方月总收入的20%至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具体法院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哪一方,是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自由心证进行裁决的,我们无法预测,希望您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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