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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带孩子,男方不愿意离怎么办

刘* 江西-宜春 离婚咨询 2020.12.03 07:30:21 438人阅读

离婚后女方带孩子,男方不愿意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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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可以委托律师到,请求准予离婚并取得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第二条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2020-12-03 07:31: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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