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鉴于合伙企业的特殊性,《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合伙人入伙、退伙、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以及法律责任等更加详细地做了规定。其中第49条第1款规定了除名的法定条件,即:“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而“不会经营”并不在其列,故无论当事人是否真的“不会经营”,只要不具有上述四种情形之一,均不能将当事人除名。
专业解答据现行法规定,股东被强制除名的情况仅限于未能按照自愿承诺缴足认缴股款或在股本尚未变更为实收资本之前撤回或抽走已缴股款。在此之前,公司需进行股权问题的前置催告流程。若要解除未能履行出资义务或全部撤回实际资金的所有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必须事先举行股东大会,经过过半数股东表决通过后方可作出正式决定。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企业征信黑名单是否能消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专业解答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下文中,我们具体看看“合伙企业除名条件有哪些”。
专业解答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下文中,我们具体看看“合伙企业除名合伙人有哪些条件”。
专业解答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下文中,我们具体看看“合伙企业除名合伙人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析 金钱债权执行中,虽然不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如果买受人在法院查封之前已经与被执行人签订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并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的和已支付全部款项或者部分款项,对于未能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又没有过错的,可以对抗法院的执行。
律师解析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9条第1款就合伙人除名问题的法定事由作出了明确限定,即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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