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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第八十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王* 广东-汕尾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2.02 06:45:57 400人阅读

寻衅滋事罪第八十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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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对被告人判处刑罚时还要综合考虑被告人是否存在法定从轻或酌情从轻处罚情节,比如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否缴纳罚金及是否初犯、是否成年人等

2020-12-02 06:46: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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