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台湾法律咨询 > 新竹市法律咨询 > 新竹市离婚法律咨询 > 军婚离婚的案件管辖法院

军婚离婚的案件管辖法院

朱** 台湾-新竹市 离婚咨询 2020.12.01 09:16:29 368人阅读

军婚离婚的案件管辖法院

其他人都在看:
新竹市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新竹市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军婚的离婚案件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  关于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很多人以为会由部队的内部处理,即认为是由军事审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无论一方还是双方是军人,都是由地方来审理的,军事是无权处理的。

2020-12-01 09:18:2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