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普洱法律咨询 > 普洱离婚法律咨询 > 夫妻有一方不在场, 另一方不能离婚, 怎么办

夫妻有一方不在场, 另一方不能离婚, 怎么办

仰* 云南-普洱 离婚咨询 2020.11.30 12:11:02 334人阅读

夫妻有一方不在场, 另一方不能离婚, 怎么办

其他人都在看:
普洱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普洱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房子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由此引出了几个问题: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房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三、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房子如何分割?这种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与首付房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四、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产权证之登记一方的,离婚房子如何分割?此种情况,离婚时登记方承认共同出资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且未登记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事实或出资不是赠与的,则登记的房产属于登记方,在离婚分割时,只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也可以去诉讼离婚。离婚应当提供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第一次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判决不离的可能性较大。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或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判决不离的,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条件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离婚。六个月后可以再次离婚,第二次离婚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无论哪种方式都应当双方再场,建议先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是否承担

    专业解答对于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开支而产生的债务,即使另一方不知情,通常也会被视为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生活,且债权人无法证明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识相关,那么无辜方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简单来说,债务是否共同,要看其用途和知情度。

    2024.10.24 1957阅读
  •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况下借款合法吗

    专业解答当夫妻中的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时,若这笔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那么可以被视为共同债务。然而,如果这笔借款超出了日常生活的需求,并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没有得到双方的同意,那么它可能被视为个人债务。具体的合法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2024.10.24 1584阅读
  • 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离婚怎么处理好

    专业解答在离婚时,如果一方借款但未告知另一方,那么需要判断这笔借款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或双方同意的用途。如果没有,那么这笔借款将被视为借款人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如果用途不明确,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做出裁决。

    2024.10.24 1765阅读
  •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有权处理共同房产吗

    专业解答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置问题上,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利行使的,然而,这仅限于因日常生活所需而处理财产的情况。但是,当涉及重大事宜,诸如变卖或转让夫妻共同财产时,就必须先获得配偶的同意,然后才能依法行使这种处置权。若没有得到配偶的首肯,那么当事人个人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

    2024.10.17 1822阅读
  • 离婚打官司另一方不在场怎么办

    专业解答离婚诉讼中,对方未出席的情况如何处理若在离婚诉讼程序之中,对方无理拒绝出庭,在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告知之后,仍旧选择不理会,那么在无他在场的情况之下,仍可依照法律规定,作出缺席审判的决定。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倘若被告在接收到传票后,未能给出合理的理由而拒绝出席庭审,或者在未得到法庭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离场,均可视为缺席审判的情形。

    2024.10.16 1929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