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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司为什么不具备主体资质

李** 江苏-扬州 其他咨询 2020.11.30 09:15:03 406人阅读

我的公司为什么不具备主体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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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申请公示催告。北京市高级《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四》中规定,公示催告的申请人应当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之前的最后持有人,且该最后持有人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不享有票据权利人的人,或者票据的代保管人不能作为公示催告的申请人。你公司虽然是支票的最后持有人,但不享有票据权利,只是支票的代保管人。所以,你公司不具备申请主体的资格。

2020-11-30 09:16:03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所需证件:
1、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及各项国地税等证照。
2、餐饮服务许可证。
3、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证。
4、厨师等级证及人员健康证。
二、所需资质:
1、具备经营能力的公司或私人。
2、拥有一定的经营管理信誉。
3、承包期评估合格的原承包单位及个人。
4、通过认证饮食服务企业优先考虑。
三、所需文件:
1、食堂承包投标文件。
2、承包方拟定食堂承包经营具体方案。
3、双方签订食堂承包经营协议(合同)。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所需证件:
1、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及各项国地税等证照。
2、餐饮服务许可证。
3、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证。
4、厨师等级证及人员健康证。
二、所需资质:
1、具备经营能力的公司或私人。
2、拥有一定的经营管理信誉。
3、承包期评估合格的原承包单位及个人。
4、通过认证饮食服务企业优先考虑。
三、所需文件:
1、食堂承包投标文件。
2、承包方拟定食堂承包经营具体方案。
3、双方签订食堂承包经营协议(合同)。

您好,关于个体户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什么是个体经济组织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明确为“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因此,经过合法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是合法的用工主体。
三、个体工商户与员工之间属于劳动关系个体工商户是合法的用人单位,招收的员工也是按照其安排从事工作,接收其管理,受其规章制度约束,按劳取酬,符合劳动部规定的劳动关系成立条件,因此属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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