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婆可以儿媳要求赡养。但是不一定能成功,因为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道县人民近期审结一起老人状告儿子、儿媳的赡养纠纷案,依法判决儿子承担赡养义务,即由被告阳某乙每年给付原告阳某甲、齐某赡养费每人1325元,承担齐某的医疗费5567元;判决儿媳何某不承担赡养义务。原告阳某甲、齐某共生育了五个子女,子女均已成年,成家另过。因家庭矛盾,长子阳某乙和长媳何某于2008年外出打工一直未归,对二老没有尽到自己的赡养义务。2013年,原告齐某在家中摔伤,二儿子为其花费医疗费27835.4元,长子阳某乙未予照顾,也未支付医疗费。现两原告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也无其他经济来源,遂向,要求两被告每年承担赡养费。审理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现两原告均已年老体弱,失去劳动能力,其请求被告阳乙给付赡养费的理由正当,予以支持。被告何某与两原告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其作为儿媳对两原告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两原告要求被告何某给付赡养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儿媳可以不赡养公婆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而且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没有其法律地位的。在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就是在我国专门调整婚姻和家庭的《婚姻法》中,其所调整的家庭关系主要有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由此可以看出,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不具有法律地位的。赡养是在血缘和抚养关系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回报式的义务。赡养的含义基本上符合我们通常说的孝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也无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并且在非特定条件下儿媳对公婆遗产也无继承权,声讨儿媳不赡养公婆不孝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所以赡养人的配偶不是法定的赡养人。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若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就自动解除了。
2020-11-27 21:23:25 回复专业解答在家庭关系中,儿媳和女儿都很重要,但女儿是法定的赡养人。赡养者包括子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人。赡养人的配偶有协助义务。因此,子女的配偶不是法定赡养人,只需协助。法律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或女婿对岳父母的赡养义务。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法律,儿媳对公婆没有强制赡养义务,但应协助配偶尽赡养义务。离婚或配偶过世后,协助义务终止。 然而,丧偶儿媳若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可成为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配偶协助但不承担直接责任。
专业解答在法律层面,儿媳无直接赡养公婆责任,主要是辅助性协助。成年子女则需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包括已建立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养父母。赡养义务不仅限于经济支持,还包括精神和生活的关照。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法律,儿媳对公婆没有强制赡养义务,但应协助配偶尽赡养义务。离婚或配偶过世后,协助义务终止。 然而,丧偶儿媳若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可成为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配偶协助但不承担直接责任。
专业解答儿媳在中国法律上并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责任。法律仅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但若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并满足条件,她有权继承公婆的财产。因此,儿媳不赡养公婆并不违法,但尽赡养义务可能带来继承权。
律师解析 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有赡养义务的是子女。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须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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