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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别人的单位共同完成了一种发明,但是因为专利的纠纷闹上法庭,请问专利权能两个单位拥有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可以的。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专利法并不要求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经过生产实践,而是分析和推断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可以实现。
可以,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专业解答对于职务发明,一旦申请为专利,发明人所在单位持有专利权。对于发明职工,单位应该给予物资奖励。职工在单位利用一些条件和职务便利,搞的技术创新,可以判定为职务发明。单位获得专利,根据专利的重要程度及实际情况决定奖金额度。
专业解答在职期间,利用职务发明的专利单位不一定会拥有所有权,很多职员在职期间是可以创造出专利的,若是在入职时与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之中就约定了该专利的归属权,那么就可以按照规定来处理,若是没有规定的,一般特殊类型的专利才会属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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