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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于频繁前来探望,如何起诉探视权?

宋** 湖北-恩施 子女抚养咨询 2020.11.21 06:09:29 431人阅读

叔叔和婶婶离婚后,婶婶重组了家庭,叔叔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婶婶总是来探望孩子引起叔叔的不满,离婚后如何起诉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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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步骤
一:要在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望孩子的两年内提起诉讼,申请法院执行。
2、步骤
二: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起诉时准备好起诉状,还有下面这些材料证据:
(1)双方的身份信息;
(2)离婚证;
(3)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探视权作了约定或判决。
(4)支付了孩子抚养费的证据,如银行转账流水单。
(5)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如证人、录音资料等。
3、步骤
三: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后,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内补充材料,在开庭日赴法庭开庭,质证、辩论。

2020-11-21 06:11: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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